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和结题率,现就省科技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凡已到期未结题的项目和申请结题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题的项目都在本次结题范围内。包括社会发展攻关、科技基金、中药现代化、对外合作项目、软科学等。具体结题名单见附件。
二、组织方式及办理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至二级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二级部门报送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同时需登录科技厅科研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项目验收的填报和相关附件材料上传。
2.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验收,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并回答专家提问。
三、结题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 时间:2016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等科技厅通知)
2. 地点:72886必赢欢迎光临科学技术处
3.结题验收材料由各二级部门审核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快对本部门承担的省科技厅科研计划项目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采取必要措施,督促相关项目责任人按时完成省科技厅科研项目,提高项目的结题率和完成质量。
2.各二级部门要加强对结题验收项目资料的审核力度,确保结题验收资料齐全、真实,符合结题验收要求。
3.凡未按期结题且无法提供合理延期报告的项目,将挂网公示,并影响项目负责人今后科研项目申报。
科学技术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