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近接贵州省外国专家局文件黔外专发〔2013〕17号文件,现转发如下:
贵州省外国专家局文件
黔外专发〔2013〕17号
关于申报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我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建设提供国外智力支持。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工作部署,现将2014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申报范围
(一)重点支持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开发项目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能够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型及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的引智项目。
(二)按照《关于推进引进国外智力服务“5个100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外专发〔2013〕8号)精神,大力支持服务“5个100工程”建设的项目。
(三)其他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的项目。
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申报类别
(一)常规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各行业、各单位在生产、管理工作中需要引进外国专家进行技术、管理等方面帮助和指导的项目。
如尚无对口外国专家人选,但在生产、管理工作中有引进外国专家的需求,可申报为年度洽谈项目,项目立项后可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外国专家组织平台,寻找合适的外国专家人选。
(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以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带头人等为申报主体的项目,申报人选原则上不超过65岁,2014年在我省工作时间将不少于2个月。
(三)重点项目(含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且引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项目。
(四)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指在农业、林业、工业、医疗、环保等各领域,通过长期或多渠道聘请外国专家,已获得了简便实用、应用广泛的成果,可进行市场开发和行业或区域的普及,能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此类项目的申报单位以国家级和省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或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单位为主。
(五)以上各类项目由我局进行汇总、审核后,向国家外国专家局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后,于2014年年初下达项目,并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各行各业,不同性质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实施主体。
(二)基本申报办法:
1、常规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须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进行在线申报;
2、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项目须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
各类项目的申报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其他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10月15日前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所有项目须交书面申报表一式两份,签章齐全。
有关表格可在我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guizhou.caiep.org
联系人:陈颖、谢亮,电话:0851-6822895、6825107
地址:省政府大院5号楼1102室,邮编:550004
电子邮箱:dpcy@hotmail.com、xie.liang@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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