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有关单位:
为推进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培育创新创业企业主体,发展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优化创新创业投资环境,根据《贵安新区关于鼓励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大学生在贵安新区创业落户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贵安新区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贵安新区关于扶持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大学生在贵安新区创业落户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黔贵安管〔2015〕3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2016年创新创业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新增创业企业650家以上,带动就业3450人以上。(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大学城、园区、乡镇;配合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社管局)
(二)完成创业培训5000人次,设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和创业导师库。(牵头单位:社管局;责任单位:大学城、园区、乡镇;配合单位:经发局、农水局)
(三)新增创业孵化平台10家,其中众创空间3家、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创业孵化基地4家,在孵企业不少于160家,孵化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牵头单位:社管局;责任单位:大学城、园区、乡镇;配合单位:经发局、农水局)
(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搭建研发与测试共享平台10个。(牵头单位:社管局;责任单位:大学城、园区;配合单位:经发局、农水局)
(五)引进、设立中介服务机构30家,推进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创业实训中心等落地。(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大学城、园区;配合单位:社管局、农水局)
(六)累计引进天使、创投、银行、保险等投融资机构10家,融资规模不少于6.5亿元。(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金融投资公司、财信担保公司、大学城、园区;配合单位:经发局、乡镇)
(七)组织提供创业公寓500套,建筑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牵头单位:规建局;责任单位:大学城、园区;配合单位:经发局、乡镇)
(八)开展创新创业交流活动,创业论坛不少于36场,创业大赛不少于12场,创客嘉年华不少于4场,举办创客大会。(牵头单位:社管局;责任单位:大学城、园区;配合单位:经发局、乡镇)
(九)开通“两城三园”高校师生免费创业班车,为高校与园区企业的互动合作提供便利。(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贵安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贵安文化旅游投资公司;配合单位:大学城、职教城、园区)
(十)开展创业金牌导师、大学生“十佳”创业带头人、大学生“十佳”诚信企业、农民创业优秀项目、农民返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牵头单位:社管局;责任单位:大学城、农水局;配合单位:经发局、园区、乡镇)
二、保障措施
(一)细化分解责任。按照新区确定的2016年创新创业年度目标任务,经报新区管委会同意,由新区创新创业执委会秘书处、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统筹推进,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共同抓好落实。
(二)实行分类指导。结合部门、“两城”、园区、乡镇的职责和特点,由新区创新创业执委会秘书处、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实操培训和分类指导,强化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资金保障。根据新区创新创业2016年度目标计划任务,由新区创新创业执委会秘书处、大学城管委会编制年度创新创业项目和工作经费预算,报新区经管委会同意,由新区财政局予以保障。
(四)严格督查考核。新区2016年创新创业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新区管委会对“两城”、园区、乡镇的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建立新区创新创业工作信息统计动态调度和督查考核机制,并实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