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语种、专业类别和等级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只分A、B、C三个等级。各专业类别、等级适用人员详见表一、表二。
表一:
语 种 |
英 语 |
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
专业类别 |
综合 |
理工 |
卫生 |
不分专业类别 |
等 级 |
A.B.C |
A.B.C |
A.B.C |
A.B.C |
表二:
考试 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本科院校)、自科、卫生、工程、社科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出版、新闻、农业等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报考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高教(高职高专院校)以及自科、卫生、工程、社科系列中在市(州、地)工作的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有外语要求的有关系列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
有外语要求的有关系列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二、免试人员范围
(一)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相应留学经历的;
2.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的;
3.曾参加过外语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现申请同级转评的;
4.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或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考试的;
5.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6.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达到国家A级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获得省、市(州、地)级党委、政府表彰的;
2.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间传统的中医、中药工作和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史、艺术研究、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民族研究工作的;
4.每年累计有六个月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
5.1976年前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申报当年9月30日前年满48周岁的;
6.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7.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